发新帖

网店老板口罩每盒7元涨至198 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行业新闻

威尔德编辑 2020-3-23 75182

  原标题:网店老板卖口罩每盒7元涨至198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3月23日,疫情期间上海市首例因哄抬口罩价格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案件宣判。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获悉,3月23日上午10时,此案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松江法院介绍,2020年1月初,谢某在经营某工贸公司过程中,以人民币5.125元/盒的价格购入一批一次性使用无纺布口罩(规格:50只/盒),并在该工贸公司名下淘宝店铺销售。1月23日至1月29日期间,该淘宝店铺将正常售价7元/盒的上述口罩,涨至21元/盒至198元/盒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累计售出1900余盒,违法所得16万余元。其中一部分口罩售往武汉、襄阳、温州等地。2020年3月2日,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上述淘宝店铺陆续退款5.7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人谢某称,网店中的口罩每人限购一盒,价格是以当时其他网店的口罩售价作为参考。“平时都是这样做的,人家怎么卖我们也怎么卖,当时不知道这样做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被告人谢某还称,2月7日市场监管局找自己谈话,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之后,一直在想办法进行补救,2月11日开始向买家进行退款,2月28日向区政府和居委会捐赠了一批防疫物资。被告单位称,3月20日也捐赠了一批防疫物资,前一批捐赠的防疫物资价值2万左右,后一批价值1万余元。

  公诉人表示,被告单位对口罩进行涨价是紧接着1月23日武汉封城以后,1月23日至1月29日,该网店口罩涨价频率到达十次以上,还有一天中多次涨价的情况。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工贸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谢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无纺布口罩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单位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谢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对本案犯罪所得予以追缴,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注:本文转载自新浪科技,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成都威尔德公司承接各种互联网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转型互联网加- 版权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成都威尔德公司承接各种互联网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转型互联网加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威尔德编辑成都威尔德公司承接各种互联网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转型互联网加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成都威尔德公司承接各种互联网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转型互联网加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4、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威尔德编辑成都威尔德公司承接各种互联网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转型互联网加的同意。

这家伙太懒了,什么也没留下。
最新回复 (0)
查看全部
全部楼主
    • 成都威尔德公司承接各种互联网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转型互联网加
      2
        立即登录 立即注册 QQ登录
返回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发邮件(673011635@qq.com)告知我们,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